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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16名公告

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信息 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2024-09-30 21:12:52 人阅读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广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体工队)是广州市体育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全国15所体育职业学院唯一一所同时肩负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体育高技能型人才培养双重任务的市属体育高职院校,是全国21个“国家综合体育训练基地”之一,连续4个周期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先后培养了10名奥运冠军、38名世界冠军,夺得世界冠军194人次。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16名教职工,均为事业编制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人员除应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需符合各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情参见《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其中:

1.招聘人员类型:“2025年毕业生”,指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3.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4.持境外学历证书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报考人员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工勤技能岗位报考人员,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

6.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如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无法证明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报考人员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在校期间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缴纳的社会保险不纳入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报考人员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工作经历时间以服务期为准。

7.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时间点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处分期限时间点的计算截止至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7日17:00,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1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按网上提示准确规范填写个人信息,须上传相关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报名材料包括: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港澳居民上传本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②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集体户口首页需盖章);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

⑤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⑥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明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单位名称须一致);

⑦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职(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共党员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岗作业证书等。

(4)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

(5)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无法提供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6)各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初审,不进行人工审核,如出现实际所学专业或其他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以系统直接反馈为准,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确认

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2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所有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10月23日9:00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为体检人员人选。

1.笔试时间:2024年10月27日上午(星期日)9:00-11:00。

2.笔试地点: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3.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能力和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六)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审核的,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若出现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列为资格复审人员。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体育局、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的材料。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凭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报名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经审核后,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在同一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应变能力等,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业务考核和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进行。

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向报考人员宣布,并由报考人员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报考人员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确认。

(八)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该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相关规定执行。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体育局和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对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1.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十一)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聘用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及其附件,具有拟报名岗位所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后,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不符合任一条件的,均不能报名。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彻全过程,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聘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报考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9:30-11:30、14:30-16:30时间段内联系咨询相关事项,其中:

1.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020-1616。

2.涉及招聘公告、招聘政策、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疑问的,可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20-87260265;监督电话:020-85603273。

(五)为便于单位管理,非广州市户籍报考人员原则上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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