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职场快讯 > 职讯 >

兴安盟乌兰浩特引进教育类人才22人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1-05-11 00:15:14 |  访问:566

为深入实施教育强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不断满足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对高层次教师队伍的迫切需要,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根据工作需要,乌兰浩特市计划通过“绿色通道”方式,引进教育类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方式

采取招聘会现场招聘与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引进人才计划

面向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原“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引进22人。招聘岗位详见《乌兰浩特市2021年春季“绿色通道”引进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及“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类人才计划表》(附件一)。

三、引进人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3.2021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

4.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计划所需学科教师专业对口,毕业时可获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5.没有违纪违法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因学业未完成而导致2021年无法如期毕业的人员;

4.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

四、招聘时间和地点

会议名称: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教育行业专场招聘会

面试洽谈时间:2021年5月10日

面试洽谈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五、引进人才招聘小组

由乌兰浩特市教育局负责组成引进人才招聘小组,审核报名人员资格并确定进入面试洽谈人员名单,面试合格者签订拟录用协议。

六、引进人才程序

(一)应聘人员需提交材料

1.应聘人员填写《乌兰浩特市2021年春季“绿色通道”引进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及“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类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二)一式两份;

2.居民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简历和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评估

招聘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评估。面试题目由招聘小组自行拟定。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将现场与用人单位签订拟录用协议,各学校招聘岗位额满为止,不再招聘。

(三)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在体检及考察前应向乌兰浩特市教育局提交以下材料:

1.学籍档案;

2.学历证书;

3.学位证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

6.获奖证书及在校期间各科成绩(盖学校公章)。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将于应聘人员入职前由乌兰浩特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五)公示

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兰浩特市政府网站(http://www.wlht.gov.cn/)上公示7天。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

(六)岗前培训与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办理聘用、进编手续。用人学校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5年。聘用合同中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岗位性质及待遇

(一)聘用岗位性质为教育事业编制,享受乌兰浩特市教师事业编制人员的相关福利待遇。

(二)发放安家费。引进的人才为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及 “双一流”建设高校(原“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为2021届应届毕业生的,由社会捐赠资金给予引进的人才一次性安家费每人5万元。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咨询电话:0482-8246990/8213635

(二)监督举报电话:0482-8245455

附件一:乌兰浩特市“绿色通道”引进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及“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类人才计划表.xls

附件二:乌兰浩特市2021年春季“绿色通道”引进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及“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类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推荐:更多兴安盟乌兰浩特引进教育类人才22人公告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高校小招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