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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5-27 07:54:49 |  访问:14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结合咸安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事业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咸安区人社局组织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学历证书专业应与岗位表中专业要求一致;

十二、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事业单位(不含备案制)新聘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和市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区司法局公证处(岗位代码076号)招聘人员为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结果由区司法局报区委编办、人社局备案,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管理。

十三、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2024年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 年版)

附件3:2024年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

咨询电话: 0715-8328247

卫健系统招考咨询电话:0715-8334946

教育系统招考咨询电话:0715-8326688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5日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 年版)(1).pdf

附件1:2024年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3:2024年咸安区事业单位(含备案制)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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