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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枣庄学院招聘11人公告(初级岗位第二批)

来源:中公教师 | 发布时间:2021-12-07 21:56:35 |  访问:7866

一、招聘单位简介

枣庄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科圣墨子·工匠鲁班”的故里——山东省枣庄市。京沪铁路、京沪高铁、京台高速公路、岚曹高速公路等穿境而过,交通十分便利。经过近5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形成了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以本科教育为主,留学生教育和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的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是枣庄地区唯一的一所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目前占地面积1142亩,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教职工13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9000余人;为提升办学规模和层次,学校目前正在建设新城校区,新城校区占地面积约1885亩,一期已经投入使用的新城校区占地面积892亩。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枣庄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工作人员1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5.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和其他条件。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8.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须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岗位设置及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枣庄学院网站(http://www.uzz.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

报名网址:http://210.44.232.26/zp.html#/。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7日9:00-12月15日16:00。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变更应聘岗位,重新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系统报名需提交材料如下(以下所有材料请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须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供):

①应聘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扫描件应包含身份证正反面)。

②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12月6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③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附件3),并在考察阶段提交相应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且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的取得时间须为2021年12月31日前。

④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⑤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研究生就读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附件4),或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研究生在读期间成绩单扫描件以及本人研究生就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由第三方翻译机构出具的研究生就读期间成绩单翻译件扫描件以及本人研究生就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翻译件扫描件。

⑥应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交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12月8日9:00-12月16日16:00。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和发布的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情况、考试安排及后续相关通知,均通过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网址:http://rsc.uzz.edu.cn),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相关人员自行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将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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