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高校招聘 > 招聘信息列表

2019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外国语学院人才招聘3人公告

来源:中公教师 | 发布时间:2019-06-19 12:13:28 |  访问:22601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外国语学院成立于2002年,前身是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外语部。学院下设英语系、日语系、俄语系、汉语国际教育系、五个大学英语教研室、外语培训中心和外语语言实验中心、多媒体教学研究中心。学院共有教职员工107人,专任教师98人,其中教授和副教授占29%,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占90%,聘请校外名誉教授、兼职教授7人。学院积极聘请外籍教师任教,现有来自美国、日本和俄罗斯等国家的外籍教师5人。外国语学院现设有英语、俄语、日语等专业方向。学院除负责本院各专业语种教学外,还承担全校本科、研究生公共外语教学工作,并承担校内外外语培训任务。学院积极贯彻“外向型发展战略”。目前已与美国特洛伊大学、俄罗斯国立乌法石油技术大学、喀山国立工艺大学、日本东京工业大学建立友好协作关系。

近五年来,学院教师在搞好教学工作的同时重视科研工作,先后在国内外期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260多篇,出版专著20多部。学院语言实验设施先进完善,外语图书音像资料丰富。现有多媒体语言实验室666座位,普通型语言实验室360座位以及教学用外语发射台2部。先进的卫星电视接收设备,外语工具书及其他图书音像资料极大地促进了学院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学院重视学生外语应用能力培养,在校园开设外语角,定期聘请外教、专家、名师举办外语讲座,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外语竞赛活动,促进学生外语书写和表达能力的不断提高,在历年英语、俄语专业四、八级,日语专业国际一、二级考试中,我院学生均取得良好成绩。

学院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广大教师锐意进取,正以崭新的步伐迎接新的挑战。

联系人:梁老师 15041399778 邮箱:1662253974@qq.com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学校距离沈阳桃仙机场40分钟车程,机场大巴直达。从沈阳火车南站(或北站)乘雷锋号城际公交车(间隔5分钟发车)50分钟到达学校。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人才引进说明

1、第一层次人才,安排配偶工作,配置助手2名、专车1台。第二至第四层次聘任相应层级教授职称,根据配偶情况以适当方式安置校内工作或协助在本地落实工作。第五层次人才仅限化学工程与技术、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工过程机械等学科。第五层次引进的博士,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 周岁;聘任副教授职称,享受校内教授待遇5年。享受校内待遇期间可正常参与晋升。具有教授职称的博士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协助解决子女中小学入学问题。第六层次引进的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如具有副教授职称,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教授职称的博士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发表论文署名须为第一作者或通信联系作者。一区论文为jcr《期刊引用报告》中影响因子在对应学科排名前5%的论文,二区论文为jcr 中影响因子在对应学科排名前20%的论文,三区论文为jcr 中影响因子在对应学科排名前50%的论文,1篇一区论文可按2篇二区论文计,1篇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期刊a类论文可等同于一篇二区论文。

3、学校采取“以房引才”政策。博士教师公寓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新引进博士可按优惠价通过交抵押金的方式获得使用权。

4、学校设立学科特设岗位。学科领军人才特殊津贴为6000元/月,学科特聘教授津贴为4500元/月,学术带头人特殊津贴为3200元/月,青年拔尖人才特殊津贴为1300元/月。

5、新引进博士不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或非副高以上职称(待遇),每月发放1000 元博士津贴,发放时限为2 年。

具体请查询学校主页:http://www.lnpu.edu.cn/人才招聘。

原标题: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外国语学院人才招聘简章

点击下载>;>;>;

学校人才引进待遇简表.doc

年度人才引进计划.doc

原文链接:http://wgyxy.lnpu.edu.cn/info/10686/180140.htm?qgkumioccezfbzar&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推荐:更多2019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外国语学院人才招聘3人公告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高校小招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