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高校招聘 > 招聘信息列表

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rpo博士精准引进现场面试会

来源:高校网 | 发布时间:2023-05-29 21:41:37 |  访问:7849

江苏师范大学参加今日招聘网jrzp.com2023年rpo博士精准引进现场面试会,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报名参会,与江苏师范大学上线交流。

1.参会场次

rpo博士精准引进现场面试会(举办时间:6月16日)

2.报名通道:

本次招聘会针对参会人才免费,不收取参会人才任何费用。

立即报名→【rpo博士精准引进现场面试会】

3.活动咨询

咨询微信及热线:13503077519(小猎老师)

(添加微信请备注“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rpo面试会”,后续我们将邀请您加入活动交流群)

4.入场方式

参会人才现场出示签到序列号,验收个人简历后领取入场凭证进场。

学校简介

江苏师范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1952年创办于江苏无锡,战功卓著的刘先胜中将为首任校长。1956年正式纳入普通高等教育序列招生。1957年成立江苏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学校北迁徐州,1959年与徐州师范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徐州师范学院。60年代初,全国高校布局调整,周恩来总理指示:“徐州地区地域辽阔,要有大学”,学校因此得以保留。从此,学校扎根苏北,艰苦创业,逐步发展。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4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以原徐州市教师进修学院为基础设立徐州师范专科学校,1989年该校并入我校。1996年学校更名为徐州师范大学。1999年原煤炭部所属的徐州工业学校并入。2011年学校更名为江苏师范大学。建校以来,全校师生秉承“崇德厚学,励志敏行”的校训,经过不懈努力,各项事业都有了快速发展。学校位列《泰晤士高等教育》2022世界大学排名中国(内地)大学50-72位,u.s.news2022世界大学排行榜中国(内地)大学第94位,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日益提升。

一、引进对象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思想品德优良,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二、引进对象类别及条件

(一)特聘教授

具有卓越学术成就和影响力的国内外一流学者或大师级人才;或具有良好学术声誉和深厚学术成就的学科领军人才;或已形成稳定研究方向并取得系列标志性成果,具备独立带领团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能力的学科带头人。根据学术成就和影响力分为a-e五个层次。

(二)教授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在其研究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具备主持和指导学术创新的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优秀博士

研究方向符合教学科研发展需要,在其研究领域取得较好成绩,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艺术体育实践类博士经学科专家审议,实践能力较强。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引进待遇

(一)特聘教授: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年薪、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提供130平米以上过渡住房或提供相应租房补贴,工作满十年并经学校考核合格赠送130-350平米住房或相应购房补贴。配偶工作酌情安排。具体待遇一人一议、一事一议。

(二)教授:提供安家费20-40万元,提供130平米左右过渡住房免费居住5年或相应租房补贴。实验学科提供科研启动费20-30万元,非实验学科提供科研启动费10万元。配偶工作酌情安排。具体任务及待遇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三)优秀博士:签订三年首聘期合同,提供过渡住房、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首聘期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另提供相应待遇。

1.入职三年内,除工资外,享受以下待遇:

过渡住房

安家费

(万元)

科研费(万元)

配偶安置

备注

实验学科

非实验学科

提供60平米左右过渡住房免费居住

30

10

5

酌情考虑

紧缺专业博士和特别优秀博士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由学校研究决定,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2.三年首聘期期满,完成首聘期任务,经学校考核合格,除工资外,另提供以下待遇:(1)服务满10年(含首聘期三年)并考核合格,提供100万元购房补贴;(2)提供60平米左右过渡住房免费居住,免费居住期至100万元购房补贴全部发放完毕为止。

更多招聘安排,请点击→今日招聘网jrzp.com2023招聘活动总览

[我要纠错]

推荐:更多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高校小招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