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公告(2022年11月10日发布)和有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以下1位同志为拟聘用事业人员,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10日。
监督电话:0574-89292903(鄞州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
点击下载>>>
2023年部分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初中强师”储备人才拟聘用事业人员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23年6月30日
原标题:关于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面向2023年部分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初中强师”储备人才拟聘
文章来源:http://www.nbyz.gov.cn/art/2023/6/30/art_1229172679_4283648.html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