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年龄、入党时间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员属于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的,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或就业协议报名,且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考时也可凭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采用在“我选宁波、我才甬现”宁波-广西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现场设摊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3日(周二)9:00-11:00 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李园前广场,具体展位见“我选宁波、我才甬现”宁波-广西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参展单位名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展位。 2.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填好报名表(见附件),在“我选宁波、我才甬现”宁波-广西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招聘单位设摊展位现场将报名表、本人简历递交至招聘单位。应聘所需提交材料包括: (1)填写《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属于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的,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相关材料(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资格审查:我单位将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或教学科研)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于试讲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并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北仑区庐山东路388号) 咨询电话:0574-86891361,86891327,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招聘网看到的信息。 联系人:姜老师,徐老师 附件: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1日 |